2016年7月18日 星期一

[轉載]汽車驗車資訊


關於驗車,
筆者頭一次要經歷;
不過是家人的十年以上老車拿來駕駛,
所以必須自行處理相關事宜囉~
畢竟--使用者付費--類同的道理。

另外先補充一點,
於十年以上老車,
一年要檢驗兩次,
第二次可減免150元。
(有車種必須檢驗3次的,
 也是第2次減免,第3次沒有喔!)

<監理服務網>
查詢監理所站位置(下圖為可點選連結):
 
進入後就是使用Google地圖,只要把右邊的選項核取,就可以得到你/妳要的資訊,範例畫面如下:
  

或者,
<此位址>進入,畫面如下:

進入此頁面後,點選"地圖"連結,同樣會進入前述的(以選取的各個監理站,為畫面中心的)Google地圖中,一樣可以自由查找所站或代檢廠等的位置。


以下僅為轉載資訊:

車輛定檢應備證件:
1.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(自用小型車免附)
2.行車執照
3.
有效期間滿30日以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
4.繳清所有違規罰鍰

規費:
大型重型機車:200元
小型車:450元
大型車:600元

注意事項:
1.只要備妥上述證件,即可辦理檢驗,不需車主親自辦理。
2.請各監理站人員說明如何協助辦理。(親辦之定義為非委託職業代辦人辦理檢驗程序,舉凡車主親友、公司職員均屬親辦)。
3.為確保民間代檢公司檢驗品質,維護行車安全,代檢公司均有每日最多驗車車額限制,額滿即不再受理驗車,請車主於驗車前事先以電話與本所委託民間汽車代檢公司聯絡。
4.參加定檢前,請確認已繳清交通違規罰鍰。
5.請車主自行注意行照上指定檢驗日期,檢驗期間為指定檢驗日期之前後一個月,若最後一日屬假日,則可往後順延至下一上班日。
6.監理機關所寄發之明信片僅屬提醒性質,並不具法定約束力。
7.外縣市籍車輛若被扣件(如行照或車牌)或車輛已被註銷,請至車籍地監理所(站)辦理裁罰及檢驗,本所無法逕為受理檢驗業務。
8.不依限期參加檢驗者(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),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,1800元以下罰鍰;逾期1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,至檢驗合格後發還,逾期6個月以上註銷其牌照。
9.若無法如期參加定檢者,請於檢驗期限內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、繳銷或報廢手續。
10.行照有效日期和指定檢驗日期皆已到期,可至所在地之代檢公司辦理定期檢驗並換發行照。
11.若有積欠之交通違規、汽燃費(含罰鍰)、強制險罰鍰未繳,可至所在地代檢公司同時辦理繳納罰鍰、汽燃費及定期檢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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